經確認YG娛樂擁有BIGBANG核心成員G-DRAGON和太陽的商標權,因此兩人續約的可能性極大,不過,我們大家都支持權志龍,畢竟名字只是代號,我們喜歡的是權志龍這個人,不是嗎?一個名字真的不重要,也不會改變粉絲們對權志龍的看法。
BIGBANG如今已經全員退伍,大家除了期待他們重新啟動演藝工作,也抱著合體活動的期望!盡管T.O.P曾在SNS上暗示不會回到娛樂圈,但粉絲們依舊希望其他成員們能說服他,說不定在將來會有合體站在舞臺上那么的一天,據悉,BIGBANG在2016年續約了,但不曉得合約是簽了多久,自四名成員退伍后,他們的合約期限也成為熱論話題。
據專利廳12日消息,YG在BIGBANG出道(2006年)之前的2003年就已經獲得了“G-DRAGON”的商標權,雖然沒有取得接近固有名詞的“太陽”商標權,但YG在2015年獲得了“TAEYANG”和小分隊“GD X TAEYANG”商標權,同年還在美國注冊了“G-DRAGON”和“TAEYANG”商標權,GD和太陽如果不作為BIGBANG成員活動,離開YG,該藝名將不再屬于權志龍和東永裴。
YG在2019年完全是大虧損,2019年第二季度賺的錢只有一個韓國普通白領的工資一萬多,第三個季度直接虧損了3000多萬,權志龍、太陽等人退伍歸來,對YG是非常有利的,為了能夠留住權志龍、太陽,YG已經不是第一次給權志龍施壓了。
你們也知道,人的名,樹的影,對于明星來說,名字就是他們一切收入的來源,很多時候電影或者電視劇上,只要打上權志龍和太陽的名字,立馬就暢銷了,可是如果不用藝名,很多粉絲就會一臉懵,可以說,YG公司這一招真的很厲害,現在不少明星都鬧解約,公司除了賠錢沒啥辦法,這回限制藝名,可是一個好的解決之道。
目前只是韓媒報道,GD和太陽的商標權被確定是被YG持有,如果二人不與YG續約將無法在活動中使用藝名。不過不叫GD和太陽又有什么關系呢,叫權志龍東永裴不香嗎?所以我們大家也不用過于的在意這個名字,叫什么都一樣,只要人還是他就可以了不是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