要說2019年騷操作最多的公司,那就是YG!2019年最后一個月了,YG還來了一個更過分的事情,權志龍與太陽退伍回來了,但是若權志龍、太陽不再與YG續約的話,兩人的藝名GD、太陽就不能再被他們使用。
我們都知道,一般粉絲都管權志龍叫GD,叫東永裴TAEYANG,可是你們知道嗎?2003年,這兩人的經紀公司YG就開始注冊商標了。
在韓國專利意識是非常強的,YG在2003年就拿到了“G-DRAGON”的商標權。在2015年,YG又拿到了“TAEYANG”和權志龍太陽小分隊“GD X TAEYANG”的商標權,同時YG在美國也登記了“G-DRAGON”和“TAEYANG”的商標權。GD和太陽如果不作為BIGBANG成員活動,離開YG,該藝名將不再屬于權志龍和東永裴。
專利廳一位有關負責人表示:“通常商標權分為‘A+B’時,只要使用A就視為侵犯商標權,因此如果未經商標權擁有者的允許或私人合同,僅‘GD’都很難使用。”G-DRAGON和太陽出道后各自用藝名代替了本名權志龍和東永裴,這個藝名中包含的藝人身份也是絕對的。
YG2019年完全是大虧損,2019年第二季度賺的錢只有一個韓國普通白領的工資一萬多,第三個季度直接虧損了3000多萬。權志龍、太陽等人退伍歸來,對YG是非常有利的。為了能夠留住權志龍、太陽,YG已經不是第一次給權志龍施壓了。
在權志龍剛回來的時候,第三季度YG虧損了300多萬,當時YG對外還說只要bigbang續約,YG就能盈利,這是明晃晃在給權志龍、太陽施壓。如果他們不續約,那他們就會被解讀為“見死不救”、“不懂感恩”的人。
人的名,樹的影。對于明星來說,名字就是他們一切收入的來源。很多時候,電影或者電視劇上,只要打上權志龍和太陽的名字,立馬就暢銷了。可是如果不用藝名,很多粉絲就會一臉懵,可以說,YG公司這一招真的很厲害。現在不少明星都鬧解約,公司除了賠錢沒啥辦法,這回限制藝名,可是一個好的解決之道。
不過粉絲覺得,YG公司拿這個要挾明星續約就沒啥意思了,續不續約我們都尊重,不能用就不能用唄!誰還不知道我哥叫什么呢?權志龍和東永裴離了藝名還不是大明星了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