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新社北京3月12日電 (記者 張素)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12日發布消息稱,天津檢方依法對遼寧省政協原副主席劉國強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。
檢方起訴指控稱,被告人劉國強利用擔任遼寧省政府副省長、省政協副主席職務上的便利,為他人在企業經營、獲取貸款財政貼息、項目合作、個人職務提拔等事項上提供幫助,非法收受他人財物,數額特別巨大,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。
公開資料顯示,劉國強生于1953年12月,遼寧本溪人,工學碩士,高級工程師。2020年7月,官方通報其涉嫌嚴重違紀違法,接受審查調查。今年1月,官方通報其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。他被指毫無規矩意識,盲目聽信“政治騙子”,花費巨資跑官買官被騙,毫無紀法觀念,在分管領域擅權妄為,大搞權錢交易。
此外,天津檢方依法對北京市政協原副主席李偉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。
公開資料顯示,李偉生于1963年5月,北京人,在職大專畢業(中央民族學院中文專業),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,曾任北京市政府副秘書長(正局級),市委副秘書長、政法委常務副書記,北京市政府秘書長、辦公廳黨組書記、主任,北京市政協黨組成員、副主席等職。
2020年8月,官方通報李偉涉嫌嚴重違紀違法,接受審查調查。今年1月,官方通報其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。他被指違規從事營利活動,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,甘于被“圍獵”,大搞權錢交易。
最高檢還發布,4名廳級官員被檢方依法決定逮捕。他們分別是:廣州市委原常委、市政府原常務副市長蘇澤群,山西省忻州市政府原黨組成員、副市長安書田,江西省上饒市政府原黨組成員、副市長祝宏根,湖北省襄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原黨工委副書記、襄陽汽車產業經濟技術開發區原管委會主任李建鋒。(完)